各报检单位:
海关总署和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07年第68号联合公告,决定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“通关单联网核查”,请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,具体要求见http://www.aqsiq.gov.cn/zwgk/jlgg/lhgg/200711/t20071128_55748.ht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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